政策亮点:
打破企事业单位种业人才流动障碍。鼓励科研院校研究团队或个人到企业兼职兼薪,原单位保留身份待遇不变。鼓励科研人员到种业企业入职,从事科研育种工作,原单位编制、职级、人事关系最多可保留6年。
鼓励高薪酬引入高端人才,支持以科技成果作为股权投资,对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取得重大成效的,另行给予研发人员利益分成。
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突破现有人才政策,自行制定国内外种业高端人才引进等更为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。
依托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与“三江”实验室,统筹建设玉米、水稻、大豆、人参、菌物、肉牛六个关键品种创新平台。
省级研发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,推动平台共创共享共用,平台管理单位可按照非营利原则收取费用用于平台运营管理。
高标准建设省内国家玉米、水稻制种基地,对连续3年在省内年制种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的种业企业,由县级在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一次性补助。